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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532331000020400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lfsswj/2025-00009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水务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532331000020400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10


张艳华、汪正满、李绍银、严正华、李正国、赵莲玉、李兴艳、李顺宏、乐丽、华方友、王兰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城乡供水服务及保障能力的建议》(第0035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碧城镇有标准水厂2座,碧城水厂供水总人口17500人,猫街水厂供水总人口18630人。由于两个自来水厂建厂较早无统一的管网规划和设计,加之覆盖区域内的管网布局不合理,安装不规范,由各自然村陆续装串联后闭合连成供水管网,管网较为混乱,其次供水涉及面较大、管网老化和破损严重等情况存在,给当前的日常维护及供水保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协调水厂管理单位加强自来水维修及时率。强化应急响应供水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抢修人员全天候待命,确保接到报修后20分钟内出动,60分钟内到达现场,节假日也不例外。完善物资储备体系配备充足的抢修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特殊情况下能快速调配资源。加强回访与反馈对维修结果进行回访,收集用户意见,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多渠道宣传服务通过社区公告、宣传册等途径公示24小时维修电话及服务时间,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与稳定。

(二)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供水及管网布局。根据《楚雄州禄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碧城镇管网延伸覆盖整个碧城镇除青山村委会、胜利村委会麦地冲、水箐坡和大耳寺村之外的所有村庄,受益村庄为 87 个自然村,受益人口 46144 人。包含象山供水管道工程、老人箐供水管道工程、江铁村供水管道工程、水口箐至大箐水库联通工程、猫街水厂至碧城水厂联通工程。禄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取得可研、初设批复,项目正在分步实施。

(三)做好旱季水源保障措施,确保稳定供水。为解决因旱影响碧城镇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我局已安排2024年抗旱资金20万元架设DN300管道从芦彩箐水库引水至碧城水厂;2025年在水厂附近北厂村投资13.8万元(碧城镇垫付)打深井1眼(日供水量300立方米),在下村六组投资24万元(已由该村集体资金支付)打深井1眼(日供水量500立方米),同时修建200立方米调蓄水池1个。2024年已投资40万元(碧城镇垫付)在梁王坝河水库下游建拦河坝2座,架设DN160塑料管2275米经东方红隧洞引水至水口箐水库,同时在水口箐水库坝脚漏水点旁建泵站一座架设DN80镀锌管200米提水至水口箐水库。2025年4月在街子厂启用原有深井1眼(日供水量400立方米),解决了街子厂村委会供水问题;5月19日启用了西河育苗厂深井一眼(日供水量1500立方米),解决了西河、万松片区的供水。

(四)强化管理,建立饮水安全“三个责任”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升碧城镇供水服务和保障能力,各供水片区建立了饮水安全“三个责任”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并设置公示牌向社会公布。“三个责任”分别是供水单位主体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供水单位主体责任人的职责是统筹负责碧城镇集中供水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集中供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的职责是负责抓好集中供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是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全市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饮水安全的监管力度,积极向省、州争取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