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代表:
您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非遗文化工作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禄丰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开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新局面。目前,全市共有10类9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中省级8项、州级33项、市级54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3人(去世28人),在世的135个传承人中有国家级1人、省级9人、州级28人、市级97人;建立非遗传习所4个。
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宣传不广泛,工作合力还没有形成;二是投入不足,经费紧缺;三是后继乏人,传承前景堪忧;四是开发利用不够,非遗产业不大不强;五是传承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六是传播力度不足,社会认知度低。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市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一是开展全面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多媒体手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加大保护传承力度。国家、省、州、市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逐步提高;三是做好保护规划,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有序推进。先后完成中村乡叽拉村省级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高峰乡大、小花箐村州级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仁兴镇大箐州级苗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保护规划编制。2023年,叽拉村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争取到省级保护扶持资金15万元,为传统文化保护区注入省级资金;四是积极争取资金,落实传承人财政补助经费。在严格落实国家级、省级、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同时,市财政按每年10万元把市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五是完善考核机制,加强传承人管理。结合禄丰实际,建立完善了传承人考核管理机制,使考核管理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六是扩大阵地建设,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市文化馆和14个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建立非遗展示厅,以图文并茂板块,展示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区域、表现形态、文化价值、传承谱系以及目前的保护现状,让更多群众了解禄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不断增强市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七是积极开展活动,打造节庆文化品牌。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禄丰恐龙文化旅游节”、高峰“火把节”、彝族“六月六”习俗、土官“桃文化旅游节”、一平浪 “万噜解文化节”“苗族花山节”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民族节庆品牌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广泛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八是从娃娃抓起,非遗进校园成为常态。高峰大刀舞,中村舞龙舞狮、皮影戏、彝族刺绣,仁兴苗族芦笙滚锅舞,碧城剪纸,彩云舞狮等非遗项目进校园已形成常态。广通甸尾牛灯舞、中村舞龙舞狮等非遗项目在中小学学生中得到了传承发展;九是支持彝绣产业发展,扩大彝绣发展空间。禄丰市彝绣传承人共有6人注册彝绣公司及店面,逐渐成为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十是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禄丰市共有非遗工坊8家,其中省级2家,州级4家,市级2家,在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采纳您的宝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积极争取省州资金支持,设立专项非遗保护资金,用于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传承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非遗项目保护,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二是与高校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传承人的技艺水平和创新能力;三是设立非遗传承奖励机制,对优秀传承人和传承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结合旅游资源,打造非遗旅游线路,开发非遗主题旅游产品,如民俗文化体验游、传统手工艺制作体验等;五是鼓励非遗传承人或企业创新设计,将非遗元素融入现代生活,提升非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六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如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扩大非遗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 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