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2021年以来实施的土地提质增效项目管理费兑付的建议》(第008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0-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护费拨付情况
2020-2022年,在禄丰市区域内共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7个(其中:2020年4个、2021年5个、2022年18个),通过各乡镇及各协作单位的不懈努力,至2024年7月,在禄丰市区域内实施的27个土地整治项目全部产生入库指标,共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247.92亩,水田规模指标10949.95亩,粮食产能指标182.99万公斤;未入库指标为耕地数量指标48.00亩,水田规模指标284.00亩,粮食产能指标4.82万公斤,预计今年年底实现入库。
根据市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暨补充耕地建设协调指挥部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结合各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调整报告、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各项目变更批复、竣工验收文件和全国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V5.0的入库数据,决定各个项目的管护费计算原则为:各项目入库前竣工验收面积计算,入库后按入库面积计算;每年每亩管护费用按规划设计和预算调整报告计算。
根据上述原则,2020-2022年在禄丰市区域内实施的27个土地整治项目应拨付管护费59734338.25元(其中:2021年15332496.75元,2022年20699390.25元,2023年16393144.25元,2024年7309307.00元),2024年,我局积极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项目投资公司,于7月1日拨付各乡镇管护费200.00万元,于8月16日拨付各乡镇管护费628.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20日,已拨付管护费48483753.00元,拨付率为81%(已拨付/应拨付)。详见附件:(禄丰市2020-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管护费统计表)。
二、工作措施、意见
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资金保障政策,扎实做好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资金,为全市巩固土地整治项目成果和项目验收入库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督促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管等协同推进,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项目管护费的效益;二是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资金筹措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资金拨付;三是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及时筹措拨付剩余款项,化解好因项目实施引发的社会矛盾、群众矛盾问题。
感谢您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土地提质增效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