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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532331000010101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12300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532331000010101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0


禄自然资复〔2021〕19号

朱春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星宿江旅游开发需占用土地调规的建议》(第JY5323310000101013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各地不在新编和报批城(镇)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承诺制的方式将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支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的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当前,全国都存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非公益性项目无法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也就无法报批土地的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视频会上,交流发言的各省市都建议尽快出台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政策。请用地单位提供我局用地规划布局图(2000大地坐标系),我局做好统筹工作,待上级明确相关用地政策后,积极与市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感谢你对禄丰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