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自然资复〔2021〕18号
王兴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盘活一平浪辖区内国有企业闲置土地厂房承接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议》(第JY5323310000101014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低效用地再开发须建立公开畅通的沟通渠道,充分了解和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做好民意调查,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意愿,未征得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不得进行改造开发。
结合一平浪镇招商引资实际情况,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意义重大,但项目引进须严格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土地要素保障可以以意向用地单位与原土地权利人协商租赁,或者在符合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相关要求,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开发意愿,但没有开发能力的,也可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拍挂,并给予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合理补偿。意向用地单位可按公开招拍挂程序参与竞买。
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第二十四条 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依法办理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途径。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试行)》(楚政发〔2015〕8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企业因各种情况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经规划主管部门明确可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的,企业用地由土地储备机构收储,以招拍挂方式重新出让,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转让。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规划审批用途和土地使用用途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市内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感谢你对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