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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12300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0


禄自然资复〔2021〕6号

杨海燕等13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JY5323310000101002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北门社区13个村(居)民小组征地拆迁后续遗留问题主要是:1、城市规划区内被征耕地返还安置用地指标未落实;2、市级财政差欠征地费的问题未解决。

(一)返还安置用地情况

200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17年期间,为了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多次征收北门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按照《禄丰县县城区返还安置用地管理办法》(2013年7月18日禄丰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第六条规定:以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返还安置用地的面积以征收总耕地面积10%的比例返还。截至目前北门社区返还安置用地指标未落实。

(二)差欠征地费用情况

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按照中共禄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金山镇人民政府启动了北入城口片区征地工作,共征收北门社区13个村组集体土地717.5529亩,所差欠征地补偿费待金山镇人民政府清理核实清楚后,我局将上报市人民政府给予统筹安排解决。

二、针对存在问题解决的措施及建议

(一)针对返还安置用地指标未落实问题,根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会议要求:“《禄丰县县城区返还安置用地管理办法》(2013年7月18日禄丰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从2019年4月21日起停止执行”。待新的规定出台后,按新的规定办理。

(二)针对历年差欠征地费未兑付问题,2021年6月22日市人民政府已印发了《关于清理历年差欠征地补偿费的通知》,待全市各乡(镇)清理核实清楚后,我局将上报市人民政府给予统筹安排解决。

欢迎你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