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0204013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lfsswj/2025-0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水务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020401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10


李猛委员:

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的提案(139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办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重视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减少污染”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以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为前提,遵循“能划则划、合理定界、方便管理”的原则,严格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进行划定。禄丰市20个饮用水水源均划定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西河水库(原禄丰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中村大滴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于2012年10月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楚政复〔2012〕53号),划定保护区范围为230.21平方公里(含准保护区)。其余1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20年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云环函〔2020〕574、云环函〔2020〕639号)。

(二)部门间水源地保护职责分工、工作联动机制等情况。一是生态环境、水务部门对全市20个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围绕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标识及界桩是否完善,是否有人为活动环境隐患,是否编制《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方面开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并印发《工作提醒函》督促整改。二是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特殊监管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定期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对“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落实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抽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每季度一次对县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指标监测,每年1次对乡镇级饮用水源开展指标监测。针对水质异常的水源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提醒督促消除问题隐患。

(三)保护区“两污”污染管控情况。一是投资1133万元对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二是投资2033万元对禄丰市7个“千吨万人”、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周边4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对水库周边建立了物理隔离防护带、宣传警示牌、界标。通过建立物理及生物隔离防护带、宣传警示牌、生态沟渠、氧化塘、垃圾收集及转运站等设施,重点控制入库河流面源污染,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入河量,从而改善和保护了水源地水质。2025年,计划投资2800万启动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项目包含保护区内原著居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

二、关于“加强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进一步做好改水、改厕、垃圾、粪便的管理工作,改善水源周围环境卫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应严防人、畜粪便污染水源”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底线要求,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对水源的污染,是威胁农村饮水安全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能抓得住、抓几年就能见到成效的实事要事,立足部门职能,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面源污染防治,共同守护好农村居民的“水缸子”。

(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源头减少污染排放。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把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村庄改厕关,严格按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国家标准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科学规范改厕选择合理、方便的公厕和户厕位置,避开饮用水水源地、河道等水环境敏感区,避免位置选择不当影响村容村貌和造成新的污染。同时,建立了卫生公厕管理、保洁等一系列制度,探索出了“农户小化粪池+定时清掏”、“农户小化粪池+末端大化粪池”、“农户小化粪池+末端大化粪池+人工湿地”厕所尾水处理模式。累计建成农村卫生户厕61927座,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4.7%,建设农村卫生公厕504座。二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推行“户减量、组保洁、村收集、乡收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5级联动”农村垃圾治理模式。市168个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垃圾定时清运、定人保洁和定量收费“三定”制度,配备农村环卫工人1976名,配置分类垃圾桶箱8089个、垃圾收集运输车辆87辆。建成投运的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7月8日并网发电,日处理垃圾340吨、发电11.78万度。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建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自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实现5个100%。三是推进农村全域污水治理。指定印发《禄丰市全域农村污水治理方案》,坚持从资金筹措、统筹调度、技术指导、结果运用“4向发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构建市级管统筹、乡镇负总责、村组抓落实、群众齐参与的四级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农村污水底数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全面压实乡、村、组三级责任,逐步实现由“试点先行”到“全域推进”的转变。目前,全市已完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196个,集镇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100%,行政村治理率74.7%,自然村治理率71%。

(二)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防养殖污染。一是优化养殖布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保护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水源保护区核心区域严禁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现有养殖场依法限期关闭或搬迁。二是构建全链粪污服务。依托禄丰市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成立禄丰丰品循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专业化畜禽粪污资源环保服务队,聚焦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及“两池”清掏服务。公司配备液体粪肥运输罐车、吸粪车等专业车辆31辆,电动抽水机等设备28台。累计为24家养殖企业、67户养殖户、38户农户免费清掏“两池”237次,处理粪污超1万吨,实现粪肥还田26.43万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109.29万吨,既消除了散户清掏安全隐患,又畅通了种养循环渠道。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田径流污染风险。一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完成肥效试验2组,农户施肥情况调查100户,采取精准施肥减量、调优施肥结构减量、改变施肥方式减量、有机肥部分替代减量、耕地轮作减量、秸秆还田减量等措施巩固化肥减量增效成果。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完成粪肥还田11.09万亩,助推化肥减量增效。二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任务,通过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完成农作物秸秆集中综合利用,消纳农作物秸秆12万吨,其中饲料化利用4万吨,用于生产青(黄)储饲料;肥料化利用6万吨,可生产有机肥1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利用2万吨。采取项目带动助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继续实施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任务,计划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5万亩(核心示范1.5万亩,辐射带动3.5万物),回收废旧地膜300吨。加强农户用膜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全市地膜回收率达85%以上,利用率达100%。

三、关于“积极培训供水单位管理人员,科学地开展水质净化及消毒工作,改善居民现有饮水环境;加强供水管网的管理维护,定时检修;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喝生水”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市水务局针对当前出现的饮水困难情况,不同区域采取管网延伸、新辟水源、应急调水以及拉水送水等措施解决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同时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确保全市人畜饮水安全。

(一)2024年水务局共落实饮水安全项目资金866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项目248万元,乡村振兴省级衔接资金200万元,红十字会定向捐赠饮水安全资金118万元,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0万元,2024年水利抗旱救助资金200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饮水安全宣传引导。市水务局多次组织乡镇水务服务中心人员开展农村供水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求乡镇迅速组织农村供水管理员业务技能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农村供水相关知识和提高供水设施维修保养能力,加强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召开镇、村、组三级农村饮水安全会议,宣传农村饮水安全的法规政策,发放《饮水安全知识》明白卡等,加强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三)强化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严格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护职责,按照“在位在岗”“名实相符”“有名有实”的原则履职尽责到位。禄丰市水务局于2024年12月6日转发了《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人畜饮水通管不通水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小组尽快制定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制,做到县市有安全管理办法、乡镇有安全运行 管理制度、村委会有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村民小组有将安全饮水纳入村规民约的管理规定。于2025年1月14日印发了《禄丰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乡镇建立饮水安全管理规定14个,村委会(社区)管理制度95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230个。

(四)提升群众幸福感。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通管不通水”工作,困扰部分群众多年的用水问题得到解决,例如:黑井镇松平村委会北边箐村人畜饮水工程,工程已建成15年,由于镇人民政府监管不力,村委会、村小组对用水管理不到位,导致多年来工程未发挥效益,通过开展此次整治行动,村民用水得到极大改善,生活条件得到了提升。

四、关于“加大对居民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力度,确保居民饮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对县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每年1次对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



禄丰市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