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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0825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5


“B”

禄乡振复〔2022〕16号


杨化松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多方筹集资金解决部分贫困户建房补助款未兑现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中,由于禄丰贫困群众普遍聚居在山高路远的地区,建房成本较高,2.4万元的上级补助资金无法满足贫困群众的建房需求。为最大限度的解决贫困群众安全住房有保障问题,促进早日脱贫,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2017年5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结合禄丰实际,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重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实行“2+2+X”补助政策(《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禄办字〔2017〕29号)),明确每户拆除重建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不高于6万元标准进行补助,除上级政策补助资金户均2.4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市级筹措解决。目前,禄丰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相关要求,已足额全部兑付建档立卡户农危改上级补助资金户均2.4万元,但因市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市级补助资金没有及时一次性足额拨付到位,还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剩余建房补助款未兑现。群众反映强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隐患较大。

针对这个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并提请一届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一是由市危改办牵头,市住建、乡村振兴、发改、民政等部门配合,按照《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禄办字〔2017〕29号)明确的补助标准和要求,再次对涉及农户资金补助情况进行核实,精准确定缺口金额;二是将2016-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应配套缺口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逐步加以解决。目前,市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年内解决兑付一批补助资金。

感谢你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