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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乡振复〔2022〕8号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全市乡村振兴示范点和州市级美丽乡村创建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经过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关键时期,围绕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财政衔接资金优先支持监测对象,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所以投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资金较短缺。
但也为进一步激发乡镇村组抓示范创建工作的效果和力度,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乡村振兴示范点与美丽示范村庄统筹共建,出台了《禄丰市2022年美丽示范村庄创建工作方案》围绕“三带一区多点”,将25个示范点中的20个下达到乡镇。市人民政府筹措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配套400万元,国家储备林项目中配套200万元,)对创建达标的示范村庄给予奖补。
2022年4月禄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周一研判、一月一曝光、双月一考核、双月一调度”的“112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和问题导向,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的,及时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曝光、考核、调度、通报,健全激励机制,对双月考核排名在前3名的乡镇授予红旗、考核在后3名的乡镇授予黄旗,对双月和年度考核排名在前3名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滞后的市级行业部门和被授予黄旗的乡镇进行约谈。
感谢你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2日
滇公网安备532331020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