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的通知》精神,现将政协禄丰市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提案提交和办理情况
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材料196件,经审查立案188件,立案率为95.9%。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个人提出和联名提案171件,占立案总数的91%;集体提案17件,占9%。经分类:经济建设类42件,占立案总数的22.4%;政治建设类10件,占5.3%;社会建设类106件,占56.4%;文化建设类14件,占7.4%;生态文明建设类16件,占8.5%。这些提案于2021年5月8日分别交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等39个单位、2个乡镇办理。截至2021年12月底,立案的188件提案已全部办复。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或采纳的A类提案147件,占78.2%;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提案25件,占13.3%;留作参考的C类提案16件,占8.5%。从收回的479份《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统计显示,提案办理的当年解决落实率和采纳率为78.2%,面商率、回复率、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提案的办理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政协力量和智慧。
(二)往年提案续办情况
县政协九届一、二、三、四次会议以来续办的88件B类提案,通过加大办理协商力度、强化跟进问效,开展续办续复“回头看”,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有53件结转为A类提案。
二、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跟进提案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不断提高提案所提问题和意见建议的落实率和采纳率,市政协创新视察方式,加大视察力度,对九届四次会议以来和往年续办的提案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视察、随机检查和跟进问效。于2021年12月2日,对市教育体育局、市城管局2个承办单位进行了重点视察;于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对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妇联、工会、禄丰供电公司、市滇中引水办公室、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城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楚雄州环保局禄丰分局、妥安乡、金山镇等39个承办单位和2个乡镇进行随机视察。同时,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会议以来续办的B类提案一并进行视察。从视察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2021年的提案办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六个一”的制度要求,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步骤、定要求,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办理的四级责任制。
(二)严格程序,协商办理。各承办单位严格提案办理工作程序,按照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及时研究,深入调研,广泛沟通,全面协商,规范办理。
(三)坚持面商,按时答复。各承办单位按照“先面商、后答复、抓落实”的办理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勤协商”的面商方式,坚持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三协商”,充分听取委员对提案案由、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和答复的意见建议,并在规定时限内,按时答复,送达复文。
(四)创新方式,提高质量。各承办单位补齐办理工作短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提案办理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
(五)注重落实,强化效果。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把提高解决落实率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集中力量,咬紧目标,多措并举,克难办理,加大解决落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从工作安排、项目支持、产业政策等方面强化办理措施,亮出了一份份委员认同、群众满意的成绩单。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提案办理工作视察情况,针对目前提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协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守正创新“一提二推三办四察五进”的禄丰提案工作样本,探索推行“月提醒、季交叉、半年查、年考评”禄丰提案工作做法,修订转发《政协禄丰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督促宣传部门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政协提案工作,广泛宣传政协统战理论和相关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提案承办单位和个人更多地了解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政协提案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内涵,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从而重视、理解、支持提案工作。
(三)加大提案办理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敦促市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督查工作职责范围,发挥协调作用,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开展提案办理督查督办工作,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形成党政齐抓、合力共为、高位推动的提案办理机制。
(四)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市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定期研判机制,与市政协提案委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互通情况、定期研判,对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加强磋商,共同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高位推动办理工作,不断提高提案的解决落实率。
(五)推行市级领导领办提案和政府部门包案责任制。在提案办理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解决问题的“三亲自”原则,加强跟踪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提案办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限时办理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发文或列表明确市级承办部门为提案办理主体,部门主要领导为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确保办好每一件挂包提案。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与提案委为提案督办责任主体和服务部门,及时跟进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六)继续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大比拼考核。在2021年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履职目标中,进一步压紧压实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继续推行反向扣分制,对提案办理不认真对待的承办单位,以6.3分为最高分进行反向扣分,实行相对应的反向扣分,
(七)实行责任主体约谈制。对办理工作进展迟缓、质量不高、落实不力的承办单位,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经约谈后,还不认真整改的,应交由执纪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问责。
政协禄丰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