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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1230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0


禄自然资复〔2021〕23号

陈登喜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制止仁兴镇白沙村高岭土资源被过度廉价粗放开采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开采禄丰市仁兴镇白沙村高岭土的矿山企业为禄丰万益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云南省禄丰县仁兴大凹子高岭土矿。禄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禄丰县仁兴大凹子高岭土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评估值为46.56万元。州国土资源局对该采矿权进行协议出让给禄丰万益矿业有限公司,并依法办理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禄丰万益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云南省禄丰县仁兴大凹子高岭土矿,采矿许可证号:C5323002015117130140286,开采矿种:高岭土,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0.1523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18年6月5日至2031年6月5日。

下一步工作中,将形成自然资源、环保、应急等多部门监管机制,加强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在生产过程中要求企业对矿区进行洒水降尘、做到绿色环保加工生产,保护周边群众生活生产环境。在运输过程中要求企业做到覆盖运输、严禁超载,一旦发现超载泼洒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督促矿山企业按照云南省禄丰县仁兴大凹子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感谢你对禄丰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