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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2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927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2021-09-27 发文字号:禄政办复〔2021〕10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2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7


白世仙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展社区安全保险的建议》(第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保险国十条),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市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采取各项措施,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对保险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保险分支机构在市域全面开花,从最初的6家发展到现在的15家,业务从寿险到财险的覆盖面全面扩大,保险收入和赔付支出大幅增长,保险保障利民成效明显。

近年来,在保险参与政府社会治理、防灾救助方面,禄丰市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业务,一是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执行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林业(公益林、商品林火灾保险)等方面的保费补贴,以上保费补贴符合“保险国十条”中第三条“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和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相关精神,有政策依据。二是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保险、人身意外、民房火灾、烤烟、鲜花等保险业务。且所开展业务都按保险国十条中“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为原则。

二、关于意见建议的答复

你的意见建议符合“保险国十条”第五条“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关精神,但国家、省州层面未出台具体的政策及实施办法。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高度关注国家关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最新政策,加强对新政策的研究和探索,按照“保险国十条”发展目标,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保险产品,促进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特别是禄丰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