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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927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2021-09-27 发文字号:禄政办复〔2021〕16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7


赵志伟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厘清机构主要职责,并按照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工作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现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禄丰市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禄丰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风平浪静、平稳有序”的工作总基调,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于2019年3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了市乡两级涉改部门挂牌授印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市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工作机关9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乡镇党政机关统一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金山镇增设1个综合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7个事业机构。本次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全面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各部门根据《禄丰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原部门“三定”规定,将划出的职责一一对应作了划出,对划入的职责一一对应进行了承接。同时严格参照州级对口部门,对职责一一作了衔接,做到了无缝对接、横向互连、不重不漏。经过本次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组织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部门权责更加明晰,职能明显转变,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二、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等议事协调机构排查清理情况

近年来,禄丰市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牵住项目建设“牛鼻子”不放松,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新项目推动新发展,深入落实“快实干,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项目建设呈现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局面,为服务保障好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市人民政府针对各重大项目成立了一批工作专班、指挥部等协调保障机构。同时,为高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根据省州各领域专项重点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适时成立了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但随着部分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工作专班、指挥部等临时机构未随着重点项目的完成,及时撤销或调减人员;部分临时机构成立时考虑不充分,部门职权范围内就可以协调解决;部分要素保障单位,大量业务人员被抽调到各工作专班等临时机构,兼职过多、精力分散。

针对以上问题,市人民政府将对市级临时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临时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精简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有效。

一是严格管理口径,全面清理“存量”。将市政府发文设立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指挥部、工作专班等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下设的各类专项小组,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撤销一批、合并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明确对工作任务完成、发挥作用不明显等情形的全面撤销,对职能相近、职责交叉等情形的进行全部整合,对职责任务变化的相应进行调整,切实精简议事协调机构。

二是严格设置条件,切实提升“质量”。针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多、成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以“精简高效、发挥效能”为导向,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明确现有议事协调机构,除主任(组长、召集人)、副主任(副组长、副召集人)外,专项性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控制在5人以内,综合性的控制在10人以内,确保精简后的机构组成人员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严把纪律要求,有效控制“增量”。严格控制新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总量控制、设一撤一,防止反弹,明确凡是牵头单位能够协调的工作和事项,一律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凡是职能相近、可由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的一律合并设立。同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将议事协调机构纳入日常管理,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年初、年中、年底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议事协调机构动态,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巩固清理规范成效。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