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禄丰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6-0004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禄丰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2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禄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全面推进,对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管理规范和待遇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云南省、楚雄州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禄丰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医生“准入难、留人难、养老难”等瓶颈问题,制定本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留得住、干得好的乡村医生队伍,为全面推进健康禄丰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内容解读

本办法共十个章节,涵盖乡村医生的准入、职责、培训、考核、待遇及退出等全周期管理,核心内容如下:

(一)严格准入与退出,优化队伍结构

1. 提高准入门槛明确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鼓励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补充新鲜血液,逐步实现乡村医生队伍由“有证”向“有能”转变。

2. 规范退出机制建立到龄退出、考核退出和违规退出机制。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续聘,按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落实养老补助;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严重违规违纪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确保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

(二)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医防融合”

1. 基本医疗服务承担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规范书写医疗文书,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2. 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网底”执行者,重点承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政策执行与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医保报销政策;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健康管理。

(三)完善培训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1. 岗前培训新聘用乡村医生须参加由医共体总医院统筹安排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培训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培训机制。规定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重点培训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内容,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四)健全考核机制,挂钩绩效待遇

1. 考核主体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年度考核,市卫健局进行抽查复核。

2. 考核内容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等。

3.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公卫经费补助发放、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及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扣减相应补助经费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落实待遇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1. 多渠道补偿机制乡村医生薪酬待遇以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基本医疗服务收入等组成,并计提养老、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后据实发放,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水平。

2. 养老保障政策按照“市招、乡管、村用”的市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对纳入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的乡村医生按人社、医保部门相关规定统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后顾之忧,提升乡村医生社会保障能力,促进队伍稳定。

三、核心亮点

(一)准入“提标”。逐步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与国家和省州“强基层”战略同频共振。

(二)管理“一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夯实医共体“网底”。

(三)待遇“稳心”。通过明确多渠道补偿机制和养老保障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功能不弱。

四、实施意义

本办法的出台,是禄丰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严准入、明职责、强培训、重考核、保待遇”,将有效提升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打通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最后一公里”,让农村居民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件:《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禄丰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