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1号)、《楚雄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登记、核准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查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我市吴建发、刘建明等28名参保人员初核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杨宏、山利荣2名参保人员初核达到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如有不同意见或举报,请到单位人事部门反映或拨打人社部门举报电话:12333、0878-3369266。
附件:《禄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初核公示表(2024年第3期)》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