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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5年第十四期工伤认定公示

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范晓云等6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个人申报)范晓云,男,1990年10月生,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员工。2025年8月24日9:30左右,范晓云在公司车间做装托作业过程中,手抱约32KG硅棒搬运至装托位弯腰放下硅棒时拉伤腰部。禄丰市中医院诊断为:腰痛;气滞血瘀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个人申报)向顺梅,女,1973年3月生,禄丰禧厨餐饮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员。2025年5月27日11:40左右,向顺梅按照公司往常配送要求送餐到禄丰市城南小学后,在学校教学楼抬菜送餐过程中,不慎摔倒在三楼上四楼的楼梯台阶上,导致胸部挫伤。禄丰市中医医院诊断为:1.肋骨骨折待排;2.胸部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个人申报)苏春林,男,1988年1月生,济南高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滇中引水楚雄段施工七标项目工地员工。2025年10月19日16:00左右,苏春林在禄丰市中村乡九道河滇中引水楚雄段施工七标倒虹吸施工区鲁支河隧洞的台车上检查电路时,不慎被台车上的钢筋头戳伤左眼。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眼角膜裂伤;2.左眼角膜溃疡;3.左眼虹膜睫状体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个人申报)沙忠信,男,1974年12月生,昆明顺川商贸有限公司承建牟元高速项目工地员工。2025年7月8日09:50左右,沙忠信在禄丰市黑井镇铜猫殿村黑井隧道出口外的便道拆除护栏过程中,不慎滑倒摔伤。牟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胫骨平台骨折(右胫骨平台骨折);2.肋骨骨折(右侧第6肋骨骨折);3.膝挫伤;4.胸部挫伤;5.多处浅表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李平兰,女,1969年8月生,云南一平浪煤矿有限公司饲养工。2025年11月7日,李平兰上早班(早班上班时间:08:00—17:00),11:40左右,李平兰从养殖点出发前往职工食堂领取班中餐途中,不慎跌倒导致左脚受伤。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胫骨平台外侧骨折;2.左膝十字韧带损伤(前后交叉韧带);3.左膝内、外侧副韧带损伤;4.左髌骨内侧支持带损伤;5.左小腿前部肌群肌腱损伤(胫前肌损伤);6.肌肉血肿(左侧胫前肌);7.左股骨外侧髁、胫骨上段及腓骨头部骨质水肿;左小腿擦伤。经查,李平兰尚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晁祖宾,男,1976年12月生,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生产工。2025年12月5日,晁祖宾上中班(中班上班时间:16:00—24:00),18:25左右,晁祖宾和同事一起处理锅炉烟道堵塞问题过程中,烟道内的高温灰渣突然落下溅开,烫伤晁祖宾下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诊断为:1.下肢二度烧伤;2.累及体表10%以下的烧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对范晓云等申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51299

联系电话:12333、0878—4141283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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