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禄丰市财政局
评估机构名称: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云泊咨字〔2023〕01004号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告出具时间:2023年3月1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 2
(一)项目概况 2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5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7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8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8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8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2
三、绩效评价结论 14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4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5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5
(一)决策情况分析 16
(二)过程情况分析 17
(三)产出情况分析 18
(四)效益情况分析 19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
六、建议 21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21
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禄财绩〔2022〕7号)要求,禄丰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至12月对禄丰市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市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和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市乡村振兴局结合禄丰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申请2021年市级预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2.资金安排、到位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①市财政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禄财农〔2021〕67号),2021年7月28日,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资金下达情况如下表:
禄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科目 |
下达金额 (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
1 |
2021年驻村队员工作经费 |
2130499其他扶贫支出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0.00 |
2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经费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32.00 |
3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10.00 |
4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35.00 |
5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13.00 |
6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7委托业务费 |
10.00 |
7 |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经费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7委托业务费 |
30.00 |
|
合计 |
|
|
|
300.00 |
②市财政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根据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关于给予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变更的请示》(禄乡振请〔2021〕15号)的批示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际,2021年11月26日对禄财农〔2021〕67号文下达的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科目调整,调整情况见下表:
禄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科目 |
下达金额 (万元) |
备注 |
支出功能分类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
1 |
2021年驻村队员工作经费 |
2130499其他扶贫支出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43.00 |
补助各村委会的驻村工作经费 |
2 |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经费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7委托业务费 |
-30.00 |
|
3 |
脱贫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73.00 |
碧城镇10万元,土官镇15万元,彩云镇5万元,一平浪镇8万元,广通镇9万元,黑井镇25万元,高峰乡2万元 |
合计 |
- |
|
(2)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应到位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万元。
(3)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乡村振兴局共收到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234.52万元,项目资金结余65.48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经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2021年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17.85万元、脱贫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3万元、其他工作经费43.67万元。
(1)2021年驻村队员工作经费
2021年驻村队员工作经费支出117.85万元,主要为拨付给禄丰市69家行政事业单位市级重点乡村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经费。其中: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共85人、工作队员共151人,共计236人,拨付标准为0.5万元/人·年。项目资金拨付及具体实施情况详见附件2。
(2)脱贫村组基础设施建设
脱贫村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73万元,为拨付到7个乡镇的基础设施经费,其中:碧城镇10万元,土官镇15万元,彩云镇5万元,一平浪镇8万元,广通镇9万元,黑井镇25万元,高峰乡2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及具体实施情况详见附件3。
(3)工作经费
项目剩余经费用于市乡村振兴局工作经费43.67万元,其中水费1.5万元、差旅费2.48万元、培训费28.52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委托业务费5.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申报书,单位未设立明晰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单位设立的年度总体目标为:按照年初批复项目方案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好脱贫村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在年内如期按质完成。具体的绩效指标设置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财政衔接资金公告公式情况 |
100% |
硬化村内户外道路长度 |
≥2.1公里 |
质量指标 |
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时效指标 |
市级衔接资金拨付时限 |
2021年12月20日前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数量(人) |
119人 |
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公里) |
≥2.1公里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全市农村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户帮扶满意度 |
≥90% |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前期实地调研,评价组与被评价主管单位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多渠道收集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和依据,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
2021年,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两不愁三保障”水平持续巩固,十八项巩固拓展衔接工程、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以上,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5%以上。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4个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产出 |
产出数量 |
驻村队员工作经费保障人数 |
考核市级重点乡村驻村工作队员是否按第一书记(工作队长)85人、工作队员151人进行经费保障。 |
产出质量 |
驻村队员2021年考核合格率 |
考核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2021年年度工作考核情况。 |
产出质量 |
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合格率 |
考核脱贫村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涉及到乡镇实施道路硬化工程的验收是否合格。 |
产出时效 |
道路硬化工程完工率 |
考核项目资金涉及到的乡镇是否按实施计划在既定时间内完工。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 |
考核2021年度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是否达到100%。 |
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50%以上的户数 |
考核2021年度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50%以上的户数是否达到30户。 |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增幅 |
考核2021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增幅是否在2%以上。 |
经济效益 |
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个数 |
考核2021年度,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个数是否在50%以上。 |
脱贫人口年均纯收入增长率 |
考核2021年度,脱贫人口年均纯收入增长率是否达到6%。 |
满意度 |
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 |
通过调查问卷,反映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情况。 |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本项目由市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部分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2.资金管理
市乡村振兴局的资金使用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67号)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状况以及相关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立项及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市乡村振兴局,评价范围为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满意度);20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0分,“效益”分值权重35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资金投入比例合规性,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关键评价问题,将决策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以及规范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明确性、资金投入比例是否科学合理。
“过程”主要围绕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结合项目特点及评价要点,将过程指标分解为资金管理、业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资金过程管理的规范性。
“产出”和“效益”指标是根据项目特点和立项背景、目的、项目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和实现效益设计的指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质量达标情况;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实施成效和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18项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3.绩效评价方法
(1)成效分析法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项目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管理是否规范、资金的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资料审阅
从市乡村振兴局获取项目立项政策文件、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工作总结、资金收支的会计资料、项目成果的佐证资料、项目考核及验收资料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服务对象,通过查阅资料初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3)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分析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4)资金查验法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账簿和原始凭据的核查,对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对资金未到位或未使用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实地调查法
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统计成果、查验数据、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6)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直接或间接受益对象进行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项目的满意程度,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问卷设计的问题均与项目紧密相关且简单、清晰明了,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了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市乡村振兴局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市乡村振兴局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查后汇总。
3.社会调查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开展满意度调查。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禄丰市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市乡村振兴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9.5 |
63.33% |
过程 |
20 |
14 |
60.00% |
产出 |
30 |
24.3 |
81.00% |
效益 |
35 |
34.75 |
100% |
合计 |
100 |
82.55 |
|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55分,评价等级为“良”。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执行,但项目实施前期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晰,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0个绩效指标中,驻村队员工作经费保障人数、驻村队员工作考核合格率、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合格率、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50%以上的户数、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增幅、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个数占比、脱贫人口年均纯收入增长率7个指标已完成,道路硬化工程完工率、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3个指标部分完成,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未完成情况说明 |
产出 |
产出数量 |
驻村队员工作经费保障人数 |
236人 |
已完成 |
|
产出质量 |
驻村队员工作考核合格率 |
100% |
已完成 |
|
产出质量 |
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已完成 |
|
产出时效 |
道路硬化工程完工率 |
100% |
部分完成 |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工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和实际完工时间情况,涉及项目资金的7个乡镇,有3个乡镇按时完工,故指标得分=(3/7)*100%*10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 |
100% |
部分完成 |
根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情况统计表》,2021年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为95.02%。 |
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50%以上的户数 |
30户 |
已完成 |
|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增幅 |
2% |
已完成 |
|
经济效益 |
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个数占比 |
50% |
已完成 |
|
脱贫人口年均纯收入增长率 |
6% |
已完成 |
|
满意度 |
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 |
93.4% |
已完成 |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9.50分,得分率63.33%,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禄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的通知》(禄办发电〔2021〕41 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21〕9 号)《禄丰市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设立了本项目,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提供的项目集体决策过程资料不完整。
2.绩效目标方面。单位设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不够明晰,根据2021年项目申报书,市乡村振兴局未及时设立明确的绩效目标和清晰的绩效指标。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禄财农〔2021〕67号),未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设立了部分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
3.资金投入方面。项目资金涉及年中预算调整,且资金调整时间在11月26日,不利于资金执行计划以及项目实施进度,故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根据2021年项目申报情况,预算资金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70%,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到位率。经查看市乡村振兴局驻村队员工作经费以及脱贫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市乡村振兴局足额拨付了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乡村振兴局共收到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234.5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8.17%。
(2)资金使用合规性。未发现项目资金有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2.业务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健全性。市乡村振兴局的资金使用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67号)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禄财农〔2021〕91号)规定执行,但是未及时修订完善脱贫攻坚结束后的项目专项管理办法。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经费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但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拨付单位即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没有及时进行监管。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24.3分,得分率81%,具体分析如下:
1.驻村队员工作经费保障人数。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足额拨付保障第一书记(工作队长)85人、工作队员151人共236人的工作经费。
2.驻村队员工作考核合格率。保障的236名驻村队员年末考核为合格。
3.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合格率。7个乡镇的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进行了验收,且验收合格。
4.道路硬化工程完工率。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工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以及实际完工验收时间,涉及工程项目资金的7个乡镇,有3个乡镇按时完工,具体完工时间详见附件3。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分,绩效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如下:
1.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根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情况统计表”,14个乡镇总户数为7213户,落实帮扶责任人户数为6854户,占比95.02%。
2.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50%以上的户数。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农户总数24148户,入户路硬化农户数21800户,占比90.28%。
3.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增幅。根据“禄丰市监测对象收入汇总表与上年同比统计表”,人均收入增幅为22.32%。
4.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个数占比。根据“禄丰市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汇总表”,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个数占比为87.42%。
5.脱贫人口年均纯收入增长率。根据“脱贫户家庭收入情况统计表”,脱贫户家庭收入增幅为15.5%。
6.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经设置了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可度的电子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4份,回收有效问卷114份,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结果分析,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总体的满意度为93.4%。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工作认识尚待提高
市乡村振兴局申报项目时设置的项目总体目标以及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清晰明了,也未设置合理、细化且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不利于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有待完善
1.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单位专项管理制度。
2.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不到位,市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对项目资金的实施单位或实施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执行、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对于项目实施进度落后有责进行监督和落实。
3.资金分配不科学,资金执行进度落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乡村振兴局对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调整时间接近年底,不利于年度内项目按计划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2021年资金执行率为78.17%,资金执行率较低。
六、建议
(一)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规范预算申报及调整
建议市乡村振兴局规范项目申报,提高预算申报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
2.强化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
建议市乡村振兴局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管理与监督并行,保障项目规范运转
1.重视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后期的制度执行力。
2.市乡村振兴局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执行进度、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实施质量的监管。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资金执行进度慢,与预算目标相差过多的情况,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2021年驻村队员工作经费实施情况统计表
3.2021年脱贫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计表
4.绩效评价问卷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