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数和资金支出
2023年10月,全镇特困对象163户,163人,10月发放特困资金支出17.8744万元,1-10月特困资金累计支出163.7009万元。
二、特困标准
分散供养:生活补贴:947元/月/人
护理补贴: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7元/月/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0元/月/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71元/月/人;
集中供养:生活补贴:947元/月/人
护理补贴: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85元/月/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75元/月/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950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