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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

日期:2021年11月01日   作者:   来源:市政务服务局    点击:[]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一体化和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家、省、州工作部署,结合2021年度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政务服务考评对象(48个):14个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教局、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地震局、生态环境禄丰分局、楚雄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管理部、市残联、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统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市信息管理办公室、市烟草专卖局。

(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评对象(36个):14个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禄丰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医保局、市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市搬迁安置办。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对象(19个):市政务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禄丰供电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禄丰市支行、市税务局、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充分体现大比拼的导向性和可比性。

(二)突出考评功效,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三)坚持“考”“评”结合,日常工作与年终考评并重。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禄丰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总分值100分,考评的主要内容突出对各乡镇、市级各单位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14个乡镇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禄丰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表》(附件1);市级各相关单位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禄丰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表》(附件2)。

四、考评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考评方式。按照《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表》和《禄丰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表》等相关文件要求,由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日常动态管理和年度统计数据、系统数据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各乡镇和市级各相关单位进行非实地考评。

(二)结果运用。依据考评办法、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由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2021年度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量化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市“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全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五、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对标国家、省、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表“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工作任务全力做好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服务,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办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工作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确保禄丰市2021年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为推动禄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请各乡镇和市级各单位严格按照本考评办法、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全面梳理各自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查缺补漏,认真自检自查并形成报告。自检自查报告和评分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务必于2021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鲁正香,联系电话:6019296。

(三)本考评办法由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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