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电子税局如何网签三方协议?
答: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三方协议签订。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三方协议签订】。
(2)【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签协议】。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首次签订或需要新增三方协议的,点击【新增】,填写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缴款账号等信息。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确认无误,点击【提交验证】,验证通过后则新增成功并可以正常使用。
若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对应的存款账户还未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在验证成功界面可点击【确认存款账户】,系统会根据签订的协议信息同步到账户账号报告》,纳税人需进行确认并报送,如未按要求报送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税务机关会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同时该行为也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2.新电子税局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保存时提示“印花税计税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500元”,如何处理?
答:新电子税局会将印花税与当期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进行自动对比,从而提示提醒纳税人确定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的情况,如核实计税依据无误的,点击“确认”即可。
3.新电子税局如何办理退税?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选择退税场景办理退税。其中【一站式退抵税(费)】可以办理【即征即退退税】、【其他减免退库】、【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委托代征税款退税】、【代开发票预缴税款退税】、【代扣代缴税款退税】、【耕地占用税退税】,还可以通过“查询税票退税”及“申报产生的多缴税款”两种方式提交退税申请。
4.新电子税局如何变更法人信息?
答: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后续纳税人可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确认即可;若通过其他部门变更登记的,建议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
5.新电子税局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答:情况一:本省企业省内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进入新电子税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模块进行操作;
情况二:省外企业在云南省提供建筑服务,先做自然人用户注册(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信息),可通过新电子税局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登录】-【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模块进行自然人注册;其次,通过新电子税局的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业务】的登录方式,录入手机号码及密码进行登录,登录系统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模块进行操作即可。
6.新电子税局通过哪个模块申报非税收入?申报表未带出对应非税费种怎么办?
答:非税收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进入对应费种模块申报。
若未带出相应费种,建议核实是否做过对应非税收入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税(费)种认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和非税收入的纳税期限是否在申报期内,若属于税(费)种认定信息存在问题,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