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A级景区评定目前我们国家旅游景区等级划分的唯一标准。我国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五个等级的划分不仅仅体现在级别差异,更体现了一个景区的综合竞争力。景区创A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对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细则要求,逐项对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8大部分进行检查,并逐一给予提升解决方案。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是评定的重点,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各评价因子分四个评价得分档次。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以游客对该旅游景区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主要参考《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得分情况。一般为30~50份,采取即时发放、即时回收、最后汇总统计的方法,回收率不应低于80%。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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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一 |
细则二 |
细则三 |
5A |
950分 |
90分 |
90分 |
4A |
850分 |
85分 |
80分 |
3A |
750分 |
75分 |
70分 |
2A |
600分 |
60分 |
60分 |
1A |
500分 |
50分 |
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