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主体应当每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就做好禄丰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需按时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报送。
三、报送方式。1.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全生命周期”,点击“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选到禄丰市“前往办理”,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登录填报并公示(首次登录需注册)。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s://yn.gsxt.gov.cn/)进行填报并公示。填报前要在公示系统注册联络员,通过联络员备案的手机进行认证。已办理联络员备案并公示信息的市场主体可按照原有方式登录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经营者登录”、“个体注册号登录”进行年报,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3.个体工商户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也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南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市场主体智能开办”,点击个体工商户年报,用经营者登录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线上报送确有困难的,也可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填写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5.被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1.年报实行“多报合一”,系统自动带入税务、社保等部门已有信息,请经营主体核实确认,实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
2.企业填报年报时不能将所有数据“0值年报”,否则将有失信风险,如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确实不再经营的,应当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3.若因疏忽被列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可登录公示系统“信用修复”模块在线申请修复,或携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
4.年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各类经营主体接到类似网站链接的微信、短信或电话时,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点击链接,谨防上当受骗。
5.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情节严重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六、咨询电话。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可咨询辖区市场监管所。
信用监督管理股:0878-4142885
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141963
中村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730315
彩云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01315
恐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721315
一平浪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51315
土官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32315
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38315
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51315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 4826315
仁兴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61615
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25315
广通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86315
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96315
妥安市场监督管理所:0878-4895315
特此通告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