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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流转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作者:   来源:市林草局    点击:[]

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上一条:公益林划定涉及村民张三家承包林地,政府是否需要与村民张三签订书面协议和并给予合理补偿?

下一条:如果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什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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