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部门对违反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行行政处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