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是什么?
按照《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第一条:“我省商品房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的规定,结合禄丰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禄丰市2025年度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为:砖混结构82元,框架结构94元。
此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2月底。
其他未尽事宜由禄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8—6019116。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