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行!而且不合法!按照云政发〔2006〕139号文规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低直接决定了退休后养老金的高低,各单位都必须以每个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如实申报,这不仅是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也是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