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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有哪些?

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作者:禄丰市司法局   来源:禄丰市司法局    点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3.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下一条:申请行政复议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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