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如下:
一、客运站:1.汽车:2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20分钟至30分钟内每车次收费1元。30分钟至2小时内每车次2元。2小时至5小时每车4元;5小时以上每车5元。服务时间内连续计费最高限价为5元/车次。2.摩托车、电动车收费0.5元/次。
二、医院、1.汽车: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每车次收费2元, 连续停放2小时以上(超过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按1元/小时收取,最高24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