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气温不断升高,雨季即将来临,各类野生菌将陆续上市,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季节,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人民政府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严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医院食堂、村委会(社区)食堂、农村自办宴席、会议、重要公务接待活动等群体性用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二、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生产加工企业,要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毒性野生菌上市销售,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按照“谁提供、谁销售、谁负责”原则,把好野生食用菌市场准入关、采购使用关,确保安全。
三、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菌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慎重。一是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不随意采食、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类;二是要严格加工程序,采用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炒熟煮透,严禁凉拌食用野生菌,严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三是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不得混合或凉拌食用野生菌,加工野生食用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起中毒。
五、广大人民群众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引起重症甚至死亡。在食用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以便医疗机构能第一时间确认食用有毒野生菌种类,为救治赢得时间。
六、加大食用野生菌中毒预防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常识,树立正确安全的饮食观念。要坚持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小区、进家庭、进餐饮服务单位,逐户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食用野生菌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要紧盯重点人群。农村地区群众是野生菌中毒高发人群,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把野生菌中毒防控作为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宣传到户,防止出现盲区。
七、强化应急准备做好中毒防控救治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村(社区)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个人健康五方责任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医疗机构要随时做好野生食用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各医疗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培训,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大力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转院治疗。
特此公告。
黑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