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楚办通〔2024〕4号)及《楚雄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楚办通〔2024〕1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推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工作属地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禄丰市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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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