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顺应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意愿,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部署要求,禄丰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禄丰市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进一步提高《规定》科学性、可实施性,现依法将《规定》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8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禄丰市人民政府官网网站http://www.ynlf.gov.cn/
三、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lfslgy@126.com。
2、邮寄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南路23号电信大楼9楼,禄丰市水务局,邮政编码为6512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禄丰市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规定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878-412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