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切实管控好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成本。禄丰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禄丰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办法》科学性、可实施性,现依法将《办法》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8日,为期14天。
二、公示方式:
禄丰市人民政府官网网站http://www.ynlf.gov.cn/
三、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lfsfgj@126.com
2、邮寄地址:禄丰市金山万融街延长线,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为6512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禄丰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字样);
3、联系电话:0878-4121068。
附件:《禄丰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