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10号)精神,禄丰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禄丰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请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2023年4月7日18:00前反馈至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如未按时进行反馈的视为无意见建议。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