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规定要求,禄丰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听证机关)于2020年4月2日下午3:00在禄丰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我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是以2012年12月31日为时点进行修订,修订范围主要为覆盖全县范围内的耕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并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实施)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目前我县原征地补偿标准从具体表现形式上、时效性、内涵、覆盖范围均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的要求,为实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1月初全面启动我县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并按要求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成果编制后汇总上报。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召开了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单位组织的意见,以便根据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编制成果,最终完成《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编制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4月2日下午3:00
地点:禄丰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段丽芳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李远虹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
(三)听证记录人
杨海梅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杨晓枫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四)听证监察人
饶璇 禄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武俊 禄丰县司法局法制工作管理股
(五)听证代表
县司法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1名领导;金山镇新河社区、南雄社区、官洼社区、官场社区、大北厂社区书记(主任);14个乡(镇)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乡(镇)长及自然资源所所长(负责人)。
(六)技术单位陈述人
李春睿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四、听证会召开情况
(一)准备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0年3月2日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举行听证会的1号公告,发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3月18日发布了2号公告,公布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记录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4月2日下午3:00,听证会在禄丰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段丽芳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技术协作单位简要介绍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3.听证代表提问和发布意见。
4.决策发言人答辩。
5.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6.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7.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8.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五、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1.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中,林地和草地的补偿标准过高,不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适当降低补偿标准。
2.适当调整水浇地、园地补偿标准,与水田、旱地体现出差异化。
3.部分区片建议调整。
六、听证会结论意见
针对听证代表的发言结果,决策发言人进行了总结:
1.充分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由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服务单位再认真分析调研后进行整改。
2.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对禄丰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禄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请编制服务单位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尽快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上报州级进行全州初步平衡和省级平衡后执行。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