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交办X3YN202405310002信访举报问题,禄丰市委、市政府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科甲村委会石灰坝存在大面积毁林开荒现象”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移除王忠有占用林地栽种的农作物,完成植被恢复。一是金山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向当事人王忠有告知相关政策、法律条款,2024年6月下发《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禄金林罚决字〔2024〕002号),要求其清除占用林地的农作物,2024年6月移除占用林地栽种的农作物面积769平方米;二是种植旱冬瓜450株,面积769平方米,种植规格为2米乘以2米,成活率为95%,投资1850元,于2024年7月1日通过验收,王忠有及护林员持续加强管护,确保第二年成活率达85%以上,恢复植被。
(二)依法立案查处王忠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经州、市、镇、村相关人员进行摸排和核查,走访社区书记主任、护林员、部分村民,并对石灰坝村境内王忠有毁林开荒现象进行了核实,并进行立案调查,于2024年6月进行立案。
(三)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州市相关部门到现场督促推进整改工作3次;金山镇党委政府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次。
经过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