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针对“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下降”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龙潭河水库调出乡镇级水源地名录。龙潭河水库仅承担农业灌溉任务,2024年3月20日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了《关于撤销龙潭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禄政请[2024]39),下步计划将其调出乡镇级水源地名录。(二)加强对妥安乡自来水厂的监管力度。一是2024年市卫健局对勤丰水厂和妥安乡惠民水厂各开展检查一次,禄丰市疾控中心分别对勤丰水厂和妥安乡惠民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验,确保出厂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二是加强饮水安全宣传,2024年度开展饮水安全宣传35场次,引导群众注重生活饮用水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饮用水习惯。(三)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水源地周边巡查检查,2023年12月以来,勤丰镇对大冲箐水库水源地巡查检查4次;妥安乡对母差次河水源地巡查检查6次,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对勤丰大冲箐水库和妥安乡母差次河水源地各检查1次;加强环保、水务、农业、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对污染水源地水质的行为严查重管。(四)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围栏封闭管理。禄丰市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标牌、界标、道路警示牌。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围栏封闭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五)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全面排查。2023年7月11日-19日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开展“绿剑楚雄—2023”第三批专项行动,对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73个列出问题清单73个,并对饮用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跟进整改落实,整改完成71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一是多方争取资金实施水源地封闭治理工程和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10个3584.62万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二是2023年全市投入75.5万元不断夯实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源地的水量水质达标建设、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治理水平。三是完成了《禄丰市勤丰镇大冲箐水库水源地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禄丰市妥安乡母差次河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七)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每年对城区饮用水源监测4次,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4次,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2次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反馈属地乡镇并提出整改措施。(八)压实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一是2023年12月禄丰市制定印发《禄丰市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办法(试行)》(禄政规〔2023〕3号),2024年4月禄丰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禄丰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理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管理、巡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编制印发《禄丰市畜禽禁限养区划定方案》和《禄丰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全市327家规模养殖场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进行备案管理,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100%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畜禽粪污去向和数量。三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化肥用量(纯量)31019吨,较2022年(纯量)31120吨减量3%,化肥综合利用率达41%;2023年农药使用商品量224.46吨,较上年减少2.52吨;亩均使用折百量417.86克,较上年减少4.7克;农药使用总量在上年基础上减1.11%,农药综合利用率达42%,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了负增长。(九)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库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一是2024年度禄丰市水务局向广大市民发出《禄丰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倡议书》2.5万份或微信公众号,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水源地保护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杜绝破坏水源地保护的一切活动。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措施、政策,促进居民养成节水惜水的良好习惯。
禄丰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