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一、验收依据和原则
(一)验收依据
1.《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
2.《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
3.《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工作方案》;
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暂行)制度的通知》;
5.《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2〕5号);
6.《云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7.《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商通〔2023〕1号);
8.《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41号);
9.《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0号);
10.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验收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建设内容、投资完成、绩效目标、初验资料等逐项查验。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确保中央财政资金支出安全、规范、有效。
二、验收方式和条件
(一)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设完整性、效益性,企业履约及时性和建设项目运营成效等情况逐项实地查验,并结合项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验收所需资料由实施主体提供,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将以清单列项的形式向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反馈,主管部门督促实施主体做好问题整改。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
(二)验收条件
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发挥作用;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拨付率达80%;已制定验收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按照会计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需和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协议》,明确不能随意变卖、不得改变用途等;县市人民政府完成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
三、验收支持范围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升级改造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供应链、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县乡快递分拨中心、乡镇配送中心,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推进集中仓储、统一分拣、共同配送,推动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增强乡村物流配送能力,降低物流成本。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支持乡镇建设购物、休闲、餐饮、亲子、娱乐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支持乡村家电销售配送、维修回收网点建设,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促进家电消费。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
四、验收项目内容和支持标准
1.乡镇商贸中心。每个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新建或改造商贸中心、超市、餐饮等服务网点符合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要求的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内容及商业集聚形态)。
2.乡镇农贸市场。每个支持不超过30万元(符合推动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要求升级设施设备、改善经营环境的内容)。
3.州县域物流集散中心。每个支持不超过150万元(符合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要求的增强型、提升型内容)。
4.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每个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符合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要求的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内容)。
5.辖区内乡镇配送中心及村级物流末端服务网络建设。支持总额不超过150万元(符合建设改造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中农村超市、便利店、夫妻店等发展电子商务、邮件快件代收代投等工作内容)。
6.县级重点商贸企业在乡镇及以下建设自营连锁经营网点。每个支持不超过5万元(符合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的内容)。
7.县级以上应急保供企业建设仓储配送中心。每个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符合促进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的内容)。
8.乡镇改造新型消费场所。每个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符合丰富农村消费市场要求的①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升级;②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③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④提升农村信息消费水平的内容)。
9.建设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加工中心或冷链物流中心、供应链创新基地。每个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符合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现代供应链,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的内容)。
10.乡镇冷链物流中心、乡村农产品集散加工交易中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每个支持不超过50万元(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内容)。
11.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生活圈、整合商贸资源推进特色产业跨界融合项目。每个支持不超过50万元(符合丰富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五、项目投资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以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内容为验收标准。参照方案中投资清单明细对照现场实物和发生票据逐一查验。实际投资不得低于申报投资的80%,形成的资产实物量不得低于申报的80%。
2.支持的项目须对符合支持范围的内容、周期、进度、投资等编制实施方案(投资时段、补助资金、支持的具体内容要明确),并对项目是否获得过其他中央资金补贴进行说明。验收时对符合要求的投资进行归纳筛选。
3.支持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符合支持标准等要求。新建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年度(2022年1月1日至验收之日)实际投资额的30%,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验收之日)实际投资额的30%(实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用地平整、宿舍楼、办公、招待、租金等间接开支)。不得将关联方有关数据纳入申报项目投资。2022年1月1日之后至项目验收前的投资金额必须单独列清单并有合法合规的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总金额需等于或大于补贴资金额总额。
4.补助资金使用需单独列清单并有对应的发票,中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土地、支付罚款、捐款、赞助、金融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支出。
5.项目需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验收和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县市人民政府初验后,提出验收申请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级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作为拨付剩余资金的主要依据。
七、时间安排
验收计划分三个批次完成。第一批次:2023年8月25日前,由项目实施县市对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完成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州级于9月初组织验收。第二批次:2023年9月25日前,由项目实施县市对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完成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州级于10月中旬组织验收;第三批次:2023年11月10日前,由项目实施县市对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完成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州级于11月中旬组织验收。所有项目验收工作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于2023年11月底前支出完毕。
八、验收流程
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及时备齐验收材料,向县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附件1)。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本县市项目初验,初验合格的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结论,纳入州级验收名单。州级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实施主体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附件1);2.实施主体与县商务主管部门签订的《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协议》;3.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使用明细;4.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表(调查样本数量≥30例)(附件6);5.项目申报评审后并补正的相关资料;6.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参照附件2提供);7.项目已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8.项目投资月报和季报文件;9.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和项目专项审计报告;10.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11.与项目方案对应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布置图、功能分区图、地理位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等;12.反映项目情况的其他佐证材料;13.对验收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14.廉政承诺书;15.《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合同》;16.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17.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如实填报验收表格(附件7、8),并核验具体建设情况。
九、项目绩效评价
具体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表)书,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申报的绩效指标组织评价,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表》,验收组确认,形成评价意见。以县市为单位,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绩效评价,主要评价指标为资金拨付比例、拉动社会投资比例、验收覆盖率、带动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消费者对项目的满意度、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等,形成实施县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十、验收附件
附件1:项目验收申请书
1.1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提纲(参考)
1.2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附件2: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表
附件3: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县(市)级绩效完成情况表
附件4:验收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5:廉政承诺书
附件6: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7:项目投资额(发生额)相关支出明细表
附件8: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台账
附件9: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列支范围表
附件10:项目初验情况表
附件1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验收申请书
申请验收企业(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项目名称:
申请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模板
一、项目建设情况分析
明确项目建设标准类型、实现的功能、公示建设内容及实际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对比,建设前后对比照片。
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1.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申报方案建设内容,逐项陈述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并附完成后照片。
2.建设工期
根据项目申报方案建设周期,阐述项目实际建设周期。
三、项目资金投资完成情况
明确实施企业已补贴金额、资金拨付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情况、发票支付情况。
四、项目建设成效
1.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
五、附件
合同、发票、硬件设施设备清单等。
附件1.2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信息 |
申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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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申请验收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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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范围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县域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
项目类型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
建设起止时间 |
|
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 |
计划建设内容 |
申报投资 |
实际完成投资 |
完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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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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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到支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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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月报或季报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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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完 成 情 况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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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验收组、专家组或中介机构验收意见(粘贴验收组验收、专家验收或中介机构验收意见) |
(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意见) (验收组长签字或验收中介机构签章) 年月 日 |
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县(市)乡村振兴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县(市)财政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州级中介机构验收意见 |
(验收中介机构签章) 年月日 |
附件2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建设地址:
项目类型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 □完善县域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 |
竣工时间 |
|
验收时间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造提升 |
验收内容 |
|
评价指标 |
指标及评分标准 |
评分 |
核查信息点(资料)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 称 |
权重 |
1.项目设立 |
10 |
1.1项目立项 |
3 |
1.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 充分:得3分;不充分:得0分。 |
|
是否符合项目支持方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1.2目标设置 |
7 |
2.目标明确性 |
3 |
项目预期提供的服务、效益、实施路径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明确:得3分;基本明确:得2分;不明确:得0分。 |
|
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
3.目标合理性 |
4 |
项目预期目标是否切合实际,能够有效支撑本县商业体系建设的相关指标要求。 符合:得4分;基本符合:得2分;不符合:得0分。 |
|
项目申报方案等相关材料 |
2.项目管理 |
38 |
2.1项目管理 |
15 |
1.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齐全,得5分;项目管理办法部分缺失,得2-3分;未建立或不合理,得0分。 |
|
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含工作规范、管理流程等) |
2.项目质量可控性 |
10 |
项目建设是否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宁夏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标准执行。 是:得10分;否:得0分。 |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
38 |
2.2财务管理 |
10 |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符合资金管理制度要求) 是:得5分;否:得0分。 |
|
项目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 |
4.项目资金支出规范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与项目申报方案资金使用方向一致。 是:5分;否0分。 |
|
企业项目财务票据、资金支出凭证、审计报告等材料 |
2.3组织实施 |
13 |
5.项目完成时效 |
6 |
项目是否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是:得6分;否:得0分。 |
|
项目申报方案等相关材料 |
6.项目定期信息报送 |
3 |
项目单位是否定期上报项目建设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 是:得3分;否:得0分; |
|
项目定期报送信息报告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文件。 |
7.项目自评情况 |
4 |
项目自评报告中实施情况的合理性、客观性,自评报告是否完善。 内容完善合理,得4分;较合理,个别内容欠缺,得2分;内容不完善,结论不合理,得0分。 |
|
项目自评报告 |
3.工作绩效 |
52 |
3.1经济效益 |
27 |
1.项目单位营业收入增长率 |
4 |
项目单位营业收入增长率。 增长率≥5%:得4分;0<增长率<5%,得2分;增长率≤0:得0分。 |
|
企业项目审计报告或盈利证明材料 |
2.项目单位税收增长率 |
3 |
项目单位税收增长率。 增长率≥3%:得3分;0<增长率<3%,得2分;增长率≤0,得0分。 |
|
企业项目审计报告或税收证明材料 |
3.县域商业发展促进作用 |
20 |
项目建设是否支撑本县县域商业发展相关指标起到积极作用。 支撑作用较强,15-20分;支撑作用较好,9-14;支撑作用一般,4-8分;支撑作用较差,0-3分。 |
|
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如乡镇商贸中心主要功能提升、乡村快递通达率、共同配送率、农产品低温处理率等) |
3.工作绩效 |
52 |
3.2社会效益 |
25 |
4.消费促进作用 |
10 |
项目建设是否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具有带动作用。 带动作用强,7-10分;带动作用较好,3-6分;带动作用一般,0-2分。 |
|
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如农产品销售额、吸纳就业人数等) |
5.项目可持续性 |
10 |
项目单位是否有项目后续发展计划,是否采取一定措施确保项目后续进行(如人力、资金、设施设备等)。 每列举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
|
项目单位后续发展证明材料;人力、资金、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
5 |
企业持续经营情况:资产、经营状况及社会信用是否良好。 是:得5分;否:得0分。 |
|
资产、经营状况及社会信用等证明材料 |
合计得分 |
|
验收结论 |
|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
(企业自评时,由参与自评的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签字。) |
评价满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违反工作文件规定,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扩大实施范围、增加或改变建设行动内容(修改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除外);
2.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如:挪用、套取、骗补、多头补贴)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3.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4.弄虚作假。
附件3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县市)绩效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资金使用情况 |
中央财政支持资金 (万元) |
已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
拨付比例 |
|
|
|
拉动社会投资 (万元) |
|
拉动社会投资比例 |
|
项目验收情况 |
项目建设数量 |
项目已完成验收数量 |
验收比例 |
|
|
|
带动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 |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 |
|
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 |
乡镇 (街道)数量 |
已建成乡镇商贸中心的乡镇 (街道)数量 |
覆盖率 |
|
|
|
消费者对项目的满意度 |
|
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
|
附件4
验收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项目名称:,现郑重承诺,对项目验收工作中提供的所有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若存在虚报、欺骗、隐瞒、作假等行为,自愿退回财政支持资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项目名称:,在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实施、检查、验收等全过程中,全面落实政商交往行为规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未向各级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机构人员赠送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
二、未邀请各级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机构人员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由企业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以调研为名变相邀请参与企业组织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
三、未向各级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机构人员以无偿、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出借企业财产,由企业报销、支付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未安排各级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机构人员在企业中兼职任职,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证券、私募基金等。
五、无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6
项目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
(参考文本,需结合项目自身具体增减)
1、你对本次消费的综合满意度如何评价?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有一些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事项:
2、你对本次消费的性价比感觉如何?
£非常高£较高£一般£低£非常低
3、对于再次消费的可能性是?
£非常高£较高£一般£低£非常低
4、你对于再次消费该产品(服务)的时间是?
£频繁£1至2周£一个月以内£半年以内£半年以上£再也不会
5、你对本次消费的交通便利程度如何评价?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有一些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事项:
6、你对本次消费场所的卫生环境如何评价?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有一些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事项:
7、你对会把本次消费介绍给身边朋友的可能性是?
£非常可能£比较可能£一般£不太愿意£绝对不会
8、下列各因素中你认为在本次消费中你最重视的是?
£员工服务态度£产品本身质量£消费场所环境卫生£交通位置便利£产品价格
9、您对我公司的综合满意度如何评价?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有一些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事项(多选):
£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
£服务意识欠缺,服务态度不好
£其他
10、您对我公司的印象是?
£经常提及£略有耳闻£第一次听说
11、您对我公司工作人员的日常沟通与配合如何评价?(人员言谈举止)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有一些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事项:
£语言表达能力差,沟通不顺畅
£协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差
£商品知识欠缺,商品属性不了解
£其他
12、您对我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精神面貌如何评价?(多选)
£诚信£热情£友善£高效£消极£浮躁□冷漠£懒散
13、您对我公司反映问题的渠道和结果如何评价?非常满意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有一些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事项:
£很难或者根本就找到反映问题的渠道
£反映的问题不能有效的得以解决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能及时得以回复
£其他
衷心的感谢您的配合!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7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额(发生额)相关支出明细表
实施主体名称(盖章): |
|
填报时间:年月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概述 |
合同订立日期 |
合同金额 (元) |
支付款项 |
取得发票 |
会计凭证日期及凭证号 |
付款金额 (元) |
付款时间 |
发票金额 (元) |
发票时间 |
1 |
XX公 司 |
XX采购 合同 |
购买XX设备、购 买XX服务…… |
XX年XX月XX日 |
XX |
|
XX |
XX年XX月XX日 |
XX |
XX年XX月XX日 |
2 |
XX公 司 |
XX采购 合同 |
购买XX设备、购 买XX服务…… |
XX年XX月XX日 |
XX |
|
XX |
XX年XX月XX日 |
XX |
XX年XX月XX日 |
|
XX |
XX年XX月XX日 |
XX |
XX年XX月XX日 |
|
XX |
XX年XX月XX日 |
XX |
XX年XX月XX日 |
备注:行次不够可自行添加;若零星采购未签合同,合同名称、合同订立日期以及合同金额列可不填写,但采购内容须填入合同内容列;付款及发票一笔一行,若有多行,前6列可合并单元格(参考表内格式)。
附件8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台账
实施主体名称(盖章) |
填报日期:年月日 |
序号 |
资产 编号 |
资产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存放 地点 |
责任人 |
使用 期限 |
购置 日期 |
备注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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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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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列支范围表
支持方向 |
可列支范围 |
不可列支范围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
乡镇商贸中心 |
新建或改造商贸中心、超市、餐饮等服务网点: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收银、空调等投入; 2.配备与娱乐、休闲、临时停车位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配备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相关设备。 |
1.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2.村级便民店建设改造 3.征地拆迁 4.购买土地 5.办公设施(办公楼) 6.员工宿舍 7.跟项目不相关的办公设备、电脑 8.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9.招待费 10.未来一两年的流动资金 11.租赁费用 12.技术服务 13.流量费 14.广告费 15.燃料费用 16.知识产权费 17.宣传费用(出版物) 18.项目管理费 19.利息 20.勘察设计费 21.罚款 22.投资费 23.偿还债务 |
乡镇农贸市场 |
1.水、电、暖、通讯、仓储、停车场、交易区、内部道路等建设改造; 2.配备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州县域物流集散中心(增强型以上)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仓库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车辆;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等增强型及以上设施设备内容; 4.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基本型以上)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改造、货架等投入; 2.建设包装、分拣、装卸设备等基本型及以上设施设备内容; 3.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辖区内乡镇配送中心及村级物流末端服务网络建设 |
相关仓库、货架、分拣、装卸等投入,以及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
县级重点商贸企业在乡镇及以下建设自营连锁经营网点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仓库、分拣、包装、装卸设备等投入;以及物流配送车辆。 |
县级以上应急保供企业建设仓储配送中心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改造、货架等投入; 2.建设包装、分拣、装卸设备等基本型及以上设施设备内容; 3.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建设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加工中心或冷链物流中心、供应链创新基地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等投入; 2.配备冷库和清洗、分级、包装、烘干、预冷、储藏保鲜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 3.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车辆; 4.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等相关设施、设备 5.数字化改造、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建立联合采购平台、连锁经营、下沉供应链和新型交易模式、等相关的设施设备。 |
乡镇冷链物流中心、乡村农产品集散加工交易中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等投入; 2.配备冷库和清洗、分级、包装、烘干、预冷、储藏保鲜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 3.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车辆; 4.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等相关设施、设备 |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
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生活圈、整合商贸资源推进特色产业跨界融合项目 |
1.项目内的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2.整合购物、餐饮、住宿、配送、售后等便民生活服务增加的配套设备设施等。 |
附件10
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初验情况表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实际补助金额(万元)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实施情况 |
初步验收 意见 |
资金支持方向 |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项目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 |
项目已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合计 (万元) |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竣工结算报告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 |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 |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与计划投资占比 |
补助资金与总投资占比 |
2022年1月至今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
补助资金占比(年度投资) |
存在问题 |
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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