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担婚前医学检查、“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病”母婴阻断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职能科室设有院办、党办、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后勤科。业务科室设有孕产保健及妇女保健技术服务部、儿童保健部、中彝医妇幼康复中心。医辅科室设有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