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有序保障学位供给,确保顺利渡过“二孩”政策后小学入学的第一个高峰,根据省州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实施意见和《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禄丰市金山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全面实施“阳光入学,均衡分班”。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以乡镇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学校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具体招生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统筹和规划工作,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划片招生。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各乡镇、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坚决贯彻“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各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禄丰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非禄丰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
(四)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认真贯彻执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所有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乡镇、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入学、均衡分班”,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六)坚持标准班额招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杜绝56人(含56人)以上大班额的产生。
三、招生日程
(一)公告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二)1.报名时间:8月23日(一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金山小学行政楼一楼录播教室外
(三)新生名单公示:2023年8月26日前
四、招生范围:招收金水路以北(龙源实验学校招生片区除外)的市城区和厂房村适龄儿童。
五、报名方法及要求
1.8月23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带上孩子,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后交复印件,现场审核确认后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再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报名。流程为:登录“办事通”,点击“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手机无法安装APP的,可借其他亲友的手机完成报名。学校于8月24日进行确认并将录取信息推送到“办事通”,8月27日新生报到,8月28日正式上课。
2.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的且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1)在市城区有房产的,凭户口簿、房产证到校报名。
(2)在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监护人的单位工作证明报名。
3.非市城区户籍且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出具户口簿、单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校报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禄丰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校报名。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且子女在市城区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单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校报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乡镇且在市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到校报名。
符合第(1)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其工作单位、居住地不一致的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以居住地到就近学校入学。符合第(2)、(3)条但户口在北厂社区、官洼社区、南雄社区、新河社区、科甲社区、大洼社区、宋家坡社区居民子女到城南小学、金山小学、龙源实验学校就读凭招生片区房产证、户口簿报名。
4.属应在禄丰市城区学校就读一年级,但因学校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限制而无法在所划片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6.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禄丰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局办公室(4121705);教育股(4128279)。
禄丰市金山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878—4123478
禄丰市金山小学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