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体在园师幼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禄丰市第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园 长
副组长:教务主任 总务主任
成 员:办公室主任 党办主任 工会主席 年级组长 炊事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4142361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四个组
1.综合协调指挥组
总指挥:园长
副总指挥:总务主任
职责:
(1)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现场处置组
组 长:园长
成 员:教务主任 总务主任、工会主席
职责:
(1)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及时、准确、快速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3.安全疏散组
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年级组长 班主任
职责:在现场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疏散路线和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到安全地带,在疏散过程中,要避免拥挤踩踏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总务主任
成 员:财务人员
职责:
(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
(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队伍;
(3)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项目
(一)报警
1.领导小组或报警者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往现场进行扑救。
2.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消防部门报告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二)组织撤离
要迅速组织遇险幼儿撤离危险地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所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进行扑救。
(三)组织灭火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幼儿不能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领导小组指挥有关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若精密设施(如微机)可使用干粉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师幼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师幼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组人员应迅速疏散幼儿,撤离到安全区域。不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4.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或送往医院就诊。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火灾第一发现人应马上向园所领导报告起火地点,同时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协助消防部门查明起火原因,隔断火源,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