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禄丰市行政区域内,受理除外资或外资合作外,冠以本市行政区划名称,拟为公民、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服务的机构设置审批。
二、实施机关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三、审批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禄丰市教育局安全股
地址: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02室
交通方式:市城内可乘2路、3路公交车到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
五、申请材料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到期 复查 |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1 |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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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 |
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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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车使用许可投资者法人)登记表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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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车整车相关证件材料 |
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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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车驾驶员相关资质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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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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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批时限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单位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七、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 。地址: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02室
2.提交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禄丰市教育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禄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禄丰市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三)考核
禄丰市教育局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禄丰市人民政府。
1. 审批发证
禄丰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禄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八、审批服务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02室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4121705
(二)咨询回复
通过到办公地点和电话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到办公地点和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投诉
投诉部门:禄丰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
投诉电话:0878-4121705
通讯地址: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01室
邮政编码:651299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市教育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禄丰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下载: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lf.gov.cn/)→“切换服务地选择楚雄州禄丰市” →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市教育局→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流程图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