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海子营1号隧道弃土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的验收申请,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禄丰市农业农村局、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禄丰市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等部门人员和抽调的相关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依据《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海子营1号隧道弃土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于2024年8月30日对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成果资料采取听汇报、审资料、现场勘验、听取复垦区所在地群众意见等形式,对2个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县级竣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所审批使用的临时用地复垦已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符合临时用地竣工验收要求,并评定为质量合格工程,现将拟同意通过复垦验收结果及专家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海子营1号隧道弃土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县级竣工验收专 家组意见
2、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昆楚高速公路TJ-7标项目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