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有关要求,禄丰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4127055
附件: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