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土地复垦规程》相关规定。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因不能满足云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要求,矿业权人已申请闭坑。采矿权人在完成矿产资源开采工作后,按照编报的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完成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2026年8月24日,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县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土官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复垦项目进行验收。经实地核查,矿业权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开展了相应的生态修复工作,履行了治理修复义务,生态修复工作措施和方法得当,修复后达到预期修复目标任务,经验收组综合评定生态修复工程质量合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禄丰市恐龙化石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邮政编码:651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4126000
附件:1. 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验收专家组意见
2. 竣工影像图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