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水平,努力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向更高标准迈进,决定在我市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全国范围内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乘坐范围:楚交集团禄丰分公司7路公交线路免费乘坐(具体线路:禄丰南站——石灰坝)。
三、乘车规定:本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亮证乘车。
四、注意事项:优待证仅限持证对象本人使用,非本人使用的,一律不给予享受优待。
五、施行时间: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