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办税日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征收月份 |
申报征收期 |
申报征收项目 |
备注 |
2023年1月 |
1-16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年)计征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
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顺延至1月16日。 |
1日-31日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22年度汇算清缴、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2月 |
1日-15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
1日-28日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22年度汇算清缴、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3月 |
1日-15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
1日-31日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4月 |
1日-21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计征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
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4月17日至18日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纪念日放假,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1日。 |
1日-30日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综合所得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5月 |
1日-18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
1日-31日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综合所得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6月 |
1-15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
1-30日 |
综合所得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7月 |
1-17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计征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
|
1日-31日 |
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8月 |
1-21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8月9日至11日为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年火把节放假3天,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21日 |
1日-31日 |
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9月 |
1-15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
1-30日 |
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10月 |
1日-23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计征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
|
1日-31日 |
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11月 |
1日-15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
1日-30日 |
2023年度车船税。 |
|
2023年12月 |
1日-15日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
1日-31日 |
2023年度车船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