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通知书
(楚禄)登字〔2022〕第769号
禄丰安能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主体名称):
你单位提交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登记。
(登记机关盖章)
2022年4月29日
注:1、本通知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名称变更登记的,各登记机关可依据市场主体需求在本通知书载明名称变更内容,但各登记机关应当鼓励市场主体自行查阅属于公示信息的登记(备案)内容。
3、公司因合并分立申请登记的,各登记机关可在本通知书载明。
上一条:(楚禄)登字〔 2022〕第749号 下一条:(楚禄)登字〔 2022〕第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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