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禄丰市水务局
申请事项:禄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城乡管网延伸工程
许可文号:禄林许准〔2025〕1号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许可有效期:使用期限2年(2025年3月7日至2027年3月7日)
审核单位: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日期: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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