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落实情况

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作者:罗绍平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自”一部手机管旅游”退(换)货系统建立以来,市级监理中心共受理处置退货诉求88起,退货金额78,091元。其中:退货监理中心直接受理办结2起,受理后督促企业直退、申请人撤销退货诉求86起。全部退货诉求均实现了1分钟内响应,平均办结时长保持在2小时以内,办结率100%,游客对“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满意度达99%以上。

上一条:禄丰:打造恐龙文化品牌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下一条:校馆合作 开创禄丰文博研究新局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