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分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制定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环境要素保障,积极打造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让政务服务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环评要素保障服务,提升全市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能。2024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0个(项目总投资165044.80万元),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3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表86个,办理排污许可证预审函8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25个,出具项目选址及审查意见152个,按时办结率100%,按时完成行政审批网上办件率100%,无超时办结现象,群众评价满意率为100%,帮扶企业12家次,现场帮扶企业128次,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纳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单10家。有效保障1个重点项目重金属总量指标需求,协调解决1个重大项目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来源。
(三)严格环境执法,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出动749余人次对19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查出并交办问题399个;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4起,处罚金额4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实施停产整治1家,保持禄丰市2024年无重特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发生。
(四)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1.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建立执法宣传工作机制,做好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生物多样性保护、“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800余份,接受生态环境知识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深化“法律六进”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不断地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做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日常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各股室结合职责分工,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业务咨询指导、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宣讲,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年共开展普法进企业35次,普法对象100余人次。
3.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纳入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教育等内容。2024年,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两次;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两次,全年共组织学习24次;利用微信群、宣传栏、QQ等平台,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五)保障环境安全
完成37家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辖区内55枚V类放射源(3枚氪-85、52枚铯-137);1个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场所;60台在用射线装置(Ⅱ类医用射线装置2台、Ⅲ类医用射线装置55台、Ⅲ类非医用射线装置3台)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了3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确保放射源使用管理合法合规,放射源始终在受控范围内。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3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4家废旧金属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核与辐射安全利用监管检查39次。
(六)坚决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完成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25件;完成整改25件,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2528份,收回2528份,满意率为100%。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10个投诉举报问题,完成10件,完成率100%。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禄丰市21件信访举报件,完成20件,剩余1件正在持续推进。
(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改工作
1.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积极整改各类环保督察案件;三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于2023年12月5日通过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四是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拟草印发了《禄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五是落实省、州、市环境保护大会。
2.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建立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三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组织召开2024年禄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4次。
3.开展禄丰市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监测工作
为了解禄丰市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现状,分析禄丰市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影响因素,按照《禄丰市2024年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3个乡镇中抽取160位常住居民开展了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工作。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提出:2022年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及以上,2030年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及以上;根据调查结果,2024年禄丰市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19.375%。
4.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全市共有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省级1个、州级1个,市级1个)。上半年对自然保护区检查2次,“林长制”检查2次。
5.积极开展绿色创建
全市被省级命名的绿色学校有7所,州级命名的绿色学校有30所,县级绿色学校128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州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
(八)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环保行政处罚、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
(九)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宣传法规股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按照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州、市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极大提升了分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4年分局未接到提案、建议;在司法监督上,2024年分局无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在重点抓好以上10个方面工作的情况下,禄丰分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几方面短板弱项,一是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亟待加强。二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三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分局环境行政执法任务重、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下步工作中,禄丰分局将从以下6个方面着力推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继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法治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此外,提前谋划做好分局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三)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法律顾问驻点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对于故意非法排污、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持续保持环境高压态势,同时,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免责情形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
(五)继续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
(六)按照州市部署,督促落实分局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的执法证考试和学法考试。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12月9日